日期:2012/04/10
時間:11:00-12:00
地點:A棟教室
主席:金子涵
出席情形:應到22人 實到21人
討論議題:
- 合約書卻認及新一代展覽退費方式。
決議事項:
- 退費方式:
①. 須於規定之時間內申請退費。
②. 退費申請時間如下:
第一次申請退費時間:四年級上學期,校定開始上課日起,為期五天。
第二次申請退費時間:四年級上學期,畢籌會繳交『新一代』(校外展)報名費前一週,為期四天。
第三次申請退費時間:四年級上學期,2012/11/12-2012/11/16,為期五天。
歷四式申請退費時間:四年級下學期,校定開始上課日後,第二週起,為期五天。
③. 退費金額如下:
第一次申請退費:退還已繳交費用的二分之一。
第二次申請退費:退還已繳交費用的二分之一。
第三次申請退費:退還已繳交費用的四分之一。
第四次申請退費:退還已繳交費用的四分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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