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2/04/10
時間:11:00-12:00
地點:A教室
主席:金子涵
出席情形:應到22   實到21

 

討論議題:

  1. 合約書卻認及新一代展覽退費方式。

 

決議事項:

  1.    退費方式:

①.       須於規定之時間內申請退費。

②.       退費申請時間如下:

第一次申請退費時間:四年級上學期,校定開始上課日起,為期五天。

第二次申請退費時間:四年級上學期,畢籌會繳交『新一代』(校外展)報名費前一週,為期四天。

第三次申請退費時間:四年級上學期,2012/11/12-2012/11/16,為期五天。

歷四式申請退費時間:四年級下學期,校定開始上課日後,第二週起,為期五天。

③.       退費金額如下:

第一次申請退費:退還已繳交費用的二分之一。

第二次申請退費:退還已繳交費用的二分之一。

第三次申請退費:退還已繳交費用的四分之一。

第四次申請退費:退還已繳交費用的四分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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